1、院内环境整洁,导医标识清晰;
2、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、服务承诺、投诉电话;
3、挂号、候诊、诊治等服务窗口依次排队,且等候不超过15分钟。超时有医助或护士维护;
4、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,佩戴工号,衣帽整洁,准时到岗到位;
5、医务人员文明用语,杜绝服务禁语,无收受“红包”现象,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;
6、无乱扔杂物、随地吐痰、损害花草树木、吵架、斗殴等不文明行为,已设的座椅、宣传栏(阅报栏)得到精心维护,无人为弄脏、损坏现象;
7、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,无吸烟现象;
8、院内安静、文明、秩序良好,无大声喧哗、污言秽语、嬉戏吵闹现象,病人候诊区、诊疗室秩序良好;
9、通道、厕所、服务台、服务窗口等按规定设有无障碍设施,并能正常使用;
10、在重要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,并在醒目的位置安装提示标志;
11、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、烟雾探测器、烟感(温感)、喷淋等消防设施,消防通道畅通,无被占用、堵塞等现象,逃生导向标识清晰、规范,消防安全制度健全,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,有专人负责;
12、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设有宣传文明创建或志愿服务、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,数量≥广告总数的20%;
13、广告、标牌等用字规范,内容健康;
14、医院设有意见箱,每天开箱一次,及时处理意见箱内的各项意见,有完整的开箱记录,同时医院设有投诉电话,有专人负责接听;
15、有学雷锋志愿者或文明引导员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咨询、引导等志愿服务;
16、内部职工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、支持率达到100%。